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难题的解释(四)》第5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缘故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职业,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职业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职业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职业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2款规定,劳动者仍在原职业场所、职业岗位职业,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缘故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职业”。因此,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工龄应当连续计算。
工龄计算技巧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职业,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职业时刻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刻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刻和平反后的职业时刻,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职业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缘故间断了一段时刻,把这段间断的时刻扣除,间断前后两段职业时刻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职业后的连续职业时刻可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职业环境职业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下面内容的低温职业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职业场所职业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职业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壮职业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职业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缘故间断职业的,其间断前的职业时刻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因此一般工龄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职业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